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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保护给地产名牌穿上“保护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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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等一直是烟台市的传统品牌,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且在烟台市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但是近年来,由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这些产品在市场上频遭“李鬼”。据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前些年,外地市场上销售的烟台苹果,实际上大部分都不是真的,只是外包装上印着“烟台苹果”品牌,里面装的是其它地方的苹果。龙口粉丝被假冒的情况更为严重,一段时期,河北、天津、福建甚至日本、东南亚等地都有生产龙口粉丝的企业,这些企业生产出来的粉丝质量与真正的龙口粉丝相比有很大的差别,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给龙口粉丝造成了很大损害。
      同样,随着国内大樱桃可种植地域的进一步扩大,烟台大樱桃也开始面临同样的困境。为了有效保护名优产品,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烟台市质监部门开始着手对烟台苹果、龙口粉丝和烟台葡萄酒申报地理标志保护。2002年9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这三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市质监部门又先后制定了龙口粉丝和烟台苹果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在地产名优产品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对烟台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市质监局刘德亮局长说,烟台市从事葡萄种植的农民5万多,从事苹果种植的农民70多万,从事龙口粉丝生产的人员3万多,实行保护后,最直接受益的就是他们。此外,地理标志保护不仅有利于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而且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我国已经加入WTO,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能够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可以提供反欺诈、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 获得关税、通关等方面的优惠,有利于冲破非关税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据统计,迄今为止,烟台市共有10家葡萄酒企业、93家龙口粉丝企业和24家苹果企业获得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资格。据调查,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三种产品被假冒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与此同时,经济效益稳步提升。龙口粉丝2005年产量达到25万吨,2006年上半年突破15万吨,产品远销日本、韩国、美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自2005年起,龙口粉丝出现了近10年来少有的供不应求局面,产品价格一涨再涨,同比增长近20%。而烟台葡萄酒年产量为17万吨,其中10家获得葡萄酒地理标志使用资格的企业的产量就达到了12万吨。
      刘德亮表示,烟台市传统名优产品很多,加大对这些产品的保护力度刻不容缓,烟台多数地方传统名产的保护已纳入规划。目前除烟台大樱桃外,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的保护申请也正在积极运作中。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护好这些传统名产。(记者邹海东,通讯员莫言)
     



    来源:烟台新闻网  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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