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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佛手茶将有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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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佛手》国家标准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系统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永春佛手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与包装、运输、贮存。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本报记者 林可  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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