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 |
| 编缉人: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8-08-23 |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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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五项措施推动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一是鼓励企业申报使用专用标志。自建莲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来,该县通过狠抓“五个统一”、追求“四个提高”,从推广建莲标准化种植、加工工艺、规范使用包装标注标识入手,严把建莲质量关,精心筛选了符合要求的11家建莲经销企业申请使用建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并已全部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
二是规范包装物标注标识。出台了《关于规范建宁通心白莲市场的通告》,由县质监、工商、农业、建莲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建莲市场包装物使用规范整顿,目前,已扣押不合格包装袋近30万个,责令21家建莲经销企业对包装袋进行整改,查处2家销售不合格包装袋企业。
三是制定专用标志使用规定。拟写了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目前,建莲地理标志使用《暂行规定》已于2008年7月2日正式实施;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细则》已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后,发至全县建莲经销企业进行征求意见。
四是组织制定建莲国家标准。成立建莲国家标准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原先已修订《建莲标准综合体》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积极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国家标准,目前,已完成建莲国家标准的起草,并上报至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标志化工作组。
五是加强专用标志使用及其管理。设立了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办公室,负责专用标志的统一制作,统一管理,严格审核,发放使用,并向使用单位发放专用标志使用证,实行定期审核年检,强化企业对专用标志使用的管理意识。目前,已首先向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发放了第一份专用标志使用证,准予其在包装袋上印制建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
来源:中国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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